关于阜城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1 浏览次数:217

关于阜城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有关事项的通知

阜发改商价〔2025235

阜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为合理疏导上游气源价格上涨矛盾,根据国家、省有关能源价格改革和天然气价格工作会议要求参照省内其他地市做法,按照我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阜城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第一档阶梯气价为3.04/立方米;第二档阶梯气价为3.59/立方米;第三档阶梯气价为4.41/立方米。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气价为3.32/立方米。

二、居民用气阶梯分档气量

第一档气量每户每月35立方米第二档气量每户每月36—100立方米第三档气量每户每月100立方米以上。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阶梯气价计量以年度为周期,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年内新装用户,以当年剩余月数和月定额累计计量,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三、优惠政策

(一)阜城三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家庭,每户每月4立方米的免费用气调增为每户每月5立方米。

(二)对户籍人口5人(含)以上的,每增加1人,每月各阶梯调增10立方米,即年度用气量各阶梯相应调增120立方米。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11零时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原《阜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联动调整阜城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发改商价〔202189同时废止。

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按照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售气服务等相关工作,确保平稳实施。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221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市人民政府,市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1日印发